业主不给装修款“黄大锤”一怒要砸墙 法院:业主还钱

在2005年的春晚小品《装修》中,演员黄宏饰演装修工“黄大锤”,为了挣钱抡起大锤一锤就将一名业主家的墙瞬间砸倒,其有趣的情节至今被人津津乐道。在现实生活中,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也于近日审结并生效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负责装修的“黄大锤”为了要回业主拖欠的工程款,一气之下差点儿要砸掉对方的墙。最终,装修师傅在法院的审理调查下顺利拿到了自己本该挣到的钱。

  装修完工 业主拖着3500元装修款不给

  市民王某在石家庄市长安区某小区购置了一套二手房后,于2018年6月27日找到装修工施某,让施某对房子进行拆除旧墙皮及砌墙等工程。双方口头约定,此次工程款为5500元。

  两天后,施某施工完毕,王某进场进行了验收。当年7月7日,王某以微信转账方式向施某支付了2000元工程款。由于王某的网银软件当日的转账达到最高累计限额无法继续转账,王某便承诺第二天再向施某支付剩余的费用。不成想,施某等来等去,一直没能收到王某转来剩下的3500元工程款。为此,施某多次找到王某索要,对方却以种种理由推托。

  在交涉中王某称,在施工中由于施某提出墙皮比较难弄,他便没有让对方进行铲除墙皮的工作,所以得扣除该部分工程款的费用。同时,王某认为因为施某装修的原因造成了楼下漏水,所以该部分损失也需要由施某承担。综合多方面的原因,王某这才没有向施某转剩下的工程款。

  交涉一年 装修工一气之下要砸墙

  对于王某的说法,施某并不认同,坚持继续向王某要钱。在双方交涉期间,一直无法拿到剩余工程款的施某非常生气,甚至准备要将王某房子里的墙砸倒。闻听此言,王某赶紧报警,两个人到了派出所后依旧争论不休。看到将近一年过去了都要钱无望,施某于近日将王某告到了长安区法院,要求王某支付剩余的工程款并支付一定的利息。

  长安区法院经过调查审理后认为,当事双方的手机微信聊天记录显示,王某于2018年7月7日同意向施某支付工程款5500元,但因其转账额度所限未能支付成功,因此王某是认可应该向施某支付5500元工程款的。王某虽称施某未完成铲除墙皮的工作并导致楼下漏水,但施某并不认可,王某也无法提供证据予以证实,因此对于王某的说法法院不予采信。关于施某主张的利息,理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施某剩余工程款3500元。记者了解到,施某目前已顺利拿到了这笔钱。

  市民装修时应尽量订立书面装修合同

  该案主审法官称,如今很多业主在购房后会自行寻找个人施工队进行装修,经常存在不签订书面装饰装修合同、部分施工队缺少装修企业资质、装修质量难保证、工程结算存争议等各种问题。因此,一些因服务涉及标的金额小而采取口头方式订立的合同,虽然在合法范围内受到法律保护,但如果发生了纠纷,将会给当事人在法庭上举证造成障碍,也给法官采信证据带来极大的难度。对此,法官建议,市民在购房后装修的时候,尽量找正规的装修公司订立书面装修合同,以此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产品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