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借钱装修拒偿还 房屋查封主动求和解

  中国法院网讯 (张韦韦)  近日,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刘某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其房屋被法院依法查封,刘某在此压力下,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

  2017年8月,被执行人刘某为装修房屋向申请执行人邬某借款共计80000元,后邬某向刘某多次催款无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刘某偿还该笔欠款。案件经霍邱县法院审理,判决刘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履行该笔欠款。判决生效后,刘某未主动履行偿还义务,后邬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告知刘某要尽快履行偿还义务,刘某均以无履行能力为由拒不履行。执行法官便采取依法冻结其银行存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但因未冻结到足额的银行存款,执行法官遂决定将刘某名下的房屋查封,并告知刘某,如再不主动履行义务,法院将会依法将该套房屋进行拍卖。

  刘某在得知房屋被查封后,顿时慌了神,迫于压力,刘某主动找到执行法官,表示想要与邬某和解。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刘某与邬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随后刘某当即支付邬某40000元欠款,余下欠款与邬某达成和解,分期偿还。随着双方当事人在和解协议上签字,该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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