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8月26日电(记者王井怀)记者从山西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今后,各设区城市中心城区(由各市划定)范围内新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新建住宅,原则上实行住宅全装修,推行成品交房。
日前,山西省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新开工建设的装配式住宅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住宅项目和租赁住房、酒店式公寓全部实行住宅全装修。业内人士分析,今后全装修将成“绿色建筑”标配,毛坯房将逐步减少。
意见要求,在确保装修功能齐备的基础上,兼顾消费者不同层次需求,为购房人提供多样化的装修风格选择。积极推行“菜单式”全装修住宅交付模式,每个全装修住宅项目的装修方案原则上不少于3个。
为规范装修价格和材料质量,意见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应当分别签订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和委托装修协议,分别明确毛坯房价格和装修价格。委托装修协议中应当明确装修内容、质量标准和使用的部品部件(备选)品牌、型号及装修工程质量保修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