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上午10时许,邗江公安分局新盛派出所接到市民举报称,西区华鼎星城小区5号楼楼下,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接报后,警方迅速赶至事发小区。“到小区后,我们在5号楼楼下的雪地上,确实发现一堆燃放烟花爆竹后遗留下的纸屑等。”
警方迅速介入调查,先是调取了小区路面及电梯里的监控录像,后通过走访小区物业及业主,锁定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昨天上午9时许,当事人张某赶至新盛派出所投案自首。据了解,1号早晨6时许,张某为庆祝新房装修完成,按照老家风俗,从老家宝应曹甸购买了烟花爆竹,到华鼎星城5栋楼下燃放。燃放完后,张某离开,回到宝应。
昨天上午,记者在新盛派出所也见到了当事人张某。张某称,他虽然知道禁燃令已实施,但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现在特别后悔,真不应该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张某表示。
张某因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被罚款300元。这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我市警方开出的首张违法燃放罚单。
违规燃放3分钟
警方监控跟踪锁定当事人
2月1日下午3时许,邗江公安分局念四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念四桥路张庄附近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接报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至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发现现场无明显燃放烟花爆竹的痕迹。但通过调阅监控,民警发现一名男子确实在现场燃放了烟花爆竹,“从监控中我们发现,当时该男子可能是买了新车的缘故,所以放了一点鞭炮。”整个过程持续3分钟左右,现场群众均称不认识这名男子。当天,民警经过监控跟踪和走访沿路群众,成功锁定当事人。昨天上午9时30分,警方找到燃放烟花爆竹当事人苏某。
“当时存在侥幸心理,就放了一点,以为不会有事,没想到还是被发现。”苏某称,现在他很后悔,希望大家不要跟他学。
昨天下午2时许,苏某将家中储存的烟花爆竹交给了派出所民警。目前,苏某也将面临100元-500元罚款。对此,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警方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实施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此外,昨日记者从邗江公安分局蒋王派出所了解到,昨日上午9时30分左右,民警在辖区内例行巡逻时,在蒋王建设大街附近一家超市门口,发现一辆小货车正在卸载烟花爆竹。但由于该车未经报备,也无运输烟花爆竹的许可证,司机将面临处罚。
通讯员 童瑞军 记者 支羽
【警方发布】
今年春节重点管控时段
昨天,警方发布了今年春节重点管控时段:
2月9日(净空·小年行动):17时-20时;
2月15日(净空·零点行动):17时-次日10时;
2月19日(净空·祝福行动):22时-次日10时;
2月28日(净空·上灯行动):17时-20时;
3月2日(净空·元宵行动):17时-22时;
3月5日(净空·落灯行动):17时-20时。
【全民行动】
两社区成立禁放巡逻队
本报讯(通讯员 杨静 孙云青 李志伟 记者 仲冬兰)为确保辖区内零燃放,双桥街道卜桥社区、文苑社区成立禁放巡逻队,每天在辖区内开展平安巡查。
卜桥社区成立红马甲禁放烟花爆竹巡逻宣传队,在每个红马甲义工队队员的电动车、自行车前悬挂禁放烟花爆竹标牌,队员们骑到哪里宣传到哪里,同时社区还利用广播循环播放禁放通告。
文苑社区成立平安巡逻队,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平安巡查工作。平安巡逻人员主要由社区党员志愿者、红星义务巡逻队和网格长组成,他们佩戴红袖章,手拿文明宣传小红旗,拎着小广播,每天从上午8时到晚上8时开展平安巡查,并向辖区范围内的商店及居民宣传禁燃及消防安全知识。
此外,北郊的雷塘社区成立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组,联合平山派出所、乡安监站等,在辖区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资料,进一步提高居民禁燃禁放意识。